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高學生思想品德素養,加強對學生行為的引導和規範,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通化師範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管理與育人相結合、教育與引導相結合,采取自我評價、師生民主評議等形式,全面、準确、客觀地對學生的思想品德進行鑒定。
第三條 本辦法适用于校内全日制在籍本、專科學生。
第二章 鑒定内容
學生思想品德鑒定主要從理想信念、道德情操、遵紀守法、學習态度、勞動态度等方面進行鑒定,具體如下:
第四條 理想信念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努力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三)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
(三)樹立愛國主義思想,具有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
第五條 道德情操
(一)熱愛祖國,關心集體,遵守公民道德規範,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校榮校,熱愛班級,能正确處理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
(二)誠實守信,知行合一,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文明使用網絡,遵守網絡文明公約;不酗酒、不打架鬥毆,自覺抵制黃賭毒等不良誘惑;不參與非法傳銷,不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
(三)積極鍛煉身體,增進身心健康,不斷提高個人修養,培養良好的審美情趣。
第六條 遵紀守法
增強法治觀念,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行為習慣。
第七條 學習态度
(一)刻苦學習,勇于探索,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
(二)學習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維護學校教學秩序,遵守學校紀律,不曠課、不遲到、不作弊。
(三)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及科技創新活動,有較為良好的學習風氣,保持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八條 勞動态度
(一)熱愛勞動,尊重他人勞動成果,有較強的勞動觀念和良好的勞動習慣。
(二)積極參加學校、學院和班級組織的各種勞動,積極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并能按時按質保量完成勞動任務。
第三章 鑒定程序
第九條 學生思想品德鑒定以班級為單位,成立學生思想品德鑒定評議小組,以班委會、團支部為主要成員。
第十條 學生思想品德鑒定于每學年開學初進行(應屆畢業生的鑒定于畢業前進行),采取個人小結與師生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學生本人填寫《通化師範學院大學生思想品德鑒定表》,經班級民主評議、學院教師評議後,報送學生工作部審核。
第十一條 經學生工作部審核通過,鑒定材料裝入學生檔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原辦法廢止。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